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墓风部队找上门的那天,山姆·维特维奇正坐在工位前,喝着廉价的浓缩咖啡,等待上级领导对他的工作进行挑刺。因为睡过了头,山姆没来得及吃上早饭,他饥肠辘辘、头昏眼花,胃里还时不时发出嚎叫,抱怨空腹的不满。为了不让同事察觉自己窘迫的模样,他在办公桌前捂紧肚子,试图掩盖饥饿的声响。这姿势简直像一只被捉上岸的死虾,山姆痛苦地想。他合上眼睛,似乎这样就可以逃避自己现下的糟糕境况。他想念自己家楼下那个好吃的热狗店。每天,老板总会给他预留出最便宜的经典款,不管起得再晚,他都能拿上热乎乎的食物冲向公司——没有比在工位上吃饭更惬意的事情了!可惜最近老板的女儿要上大学,为了送孩子去学校,店面在几天前就暂停了营业。等老板回来——山姆发誓——他一定要去狠狠地报复性消费。他要买最贵、最大的那种,加满所有的配料——芝士、番茄、酸黄瓜、洋葱,他要大快朵颐,吃到自己想吐为止。热狗!山姆越想越饿,他咽下口水,决定转移注意力,让自己重新投入到工作中。当然,一个没有进食的人是不可能有力气工作的,他所做的无非是和熟人同事聊天、胡乱搜索和翻看网页、在社交平台的无聊新闻下发表毫不相关的评论,假装自己一副很忙的样子。在他找到第一份工作的时候,他就已经迅速掌握了这些浑水摸鱼的小技巧。就这么无所事事两个小时以后,山姆起身接水,恰好看见了朝他走来的行政人员。同事神色匆匆、紧张不安的模样,让山姆以为自己因为迟到要被开除了——他对这类事早已习以为常——于是立刻琢磨起待会如何索求赔偿。他没有能量的脑子迅速运转起来,相关的法律文书像洪水一般涌进他的脑子。“有人要见你。”他的同事在他面前站定,双手不安地摩挲着西服外套,“他们现在在行政办公室,请你去一趟。”“他们?”“他们”是谁?不仅如此,山姆还敏锐地注意到同事用了“请”这个字。这可不寻常,自打进入这家公司,山姆还从未被人如此郑重地对待过。他警铃大作,凭借在变形金刚的战争中积累的经验,他立刻意识到问题不对。“什么事情?”山姆抬高音量。“你去了就知道。”“如果你不告诉我是什么事情,那我就不去了。”办公室的所有人都看了过来,山姆铁了心要把这事闹大,让不怀好意的人无隙可乘,“事实上,我要辞职。我不干了,你听见了吗?我现在就不干了!”“维特维奇。”行政同事尴尬地站在原地,他努力让山姆冷静下来,“没什么事,只是需要你去趟我那边……求求你了,你要去哪?维特维奇?维特维奇!”不等同事说完话,山姆立刻披上外套向公司外冲去。我总喜欢做这种疯狂的、匪夷所思的事情,山姆想,别人会以为我疯了,但我没有。时间和真相会证明我是对的。但他的动作还是慢了一点。走到电梯口的时候,他感觉有人从身后握住了他的肩膀,他甚至来不及转身,就被人按倒在地。他的头磕到了靠在墙边的垃圾桶,一阵眩晕过后,山姆重新睁开眼睛,发现眼前多出了一个全副武装的军人,那人蹲在他面前,正冲着他微笑。“你好,维特维奇先生。我们是墓风部队。”军人开口道,“你应该听说过我们的名号。”“你们知不知道美国法律对人权的规定?”山姆的额头裂开了一道口子,鲜血流进他的眼睛,又顺着脸颊滴到地面,他在一片鲜红中注视着来人,“大庭广众下伤害一个普通公民,你们会立刻会受到指控。”他站起身,状似无奈地歪了歪头:“可惜,我们现在风头正盛,法律也困不住我们。事实上,只要我们能向人们提供保护,让他们远离那些外星怪物,他们就不会追问我们到底干了什么——好了,带走他。”不管是十八岁还是二十八岁,山姆·维特维奇都改不了自己嘴碎的毛病。或许这就是维特维奇家族的天性:自视甚高、大胆妄为、目中无人。即便被手铐铐住,被人拎到半空,山姆依然没有投降,他不甘示弱地挑衅道:“有人说你们信仰人类中心主义,神神叨叨,精神失常。你们最近在新闻上很热闹,不是因为你们的丰功伟绩,而是因为你们给精神病院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创收。”“随便你怎么说。”军官向手下的士兵安排完任务,才转头看向山姆,他坦然地收下山姆的羞辱,“反正你现在已经是我们的囊中之物了,山姆·维特维奇。”山姆被墓风部队架着离开公司,又被塞进马路边停靠的防弹车。墓风部队是一群急性子,不等汽车发动,军官便在车上发问:“你曾经和变形金刚有深入的接触,维特维奇先生。我们需要你提供他们的踪迹——任何一辆车都可以。”“我不知道。”他们没有给山姆休息的片刻,但山姆已经明白了自己的处境,也知道自己该如何应对。他目光笔直,他不看逮捕他的这些人,不看窗外逐渐倒退的风景,也不看流着血的自己,“我已经很久没有接触过他们了,如你所见,我只是个努力工作的普通人,我和他们没有任何关系。”这当然是谎言。就在几天前,山姆刚刚和大黄蜂见了面。大黄蜂和其他汽车人走散了,但他找到了山姆。他希望山姆跟他一起走。“墓风部队惨无人道,”大黄蜂用收音机拼拼凑凑出支离破碎的话语,“他们肯定不会放过你。你应当和我一起走。”“我当然不介意跟你走——无论我们要面对的是冒险、战争还是逃亡,”山姆说得热烈,大黄蜂的双眼愈发明亮,但下一句,山姆一转态度,给他浇了一盆冷水,“可是,我的家人怎么办?还有我的朋友们?我不能一走了之。”大黄蜂的目光又变得黯淡。看着这可怜巴巴的汽车人,山姆有些不忍心:“大黄蜂,可我没法走。我真的没法走。”“你更不能坐以待毙……”“除非能找到一个两全的方法,不然我不会走。”为了强调自己的态度,山姆加重自己的语气,“我得保护他们!别意气用事——也别敲那个可怜的雕塑!天啊,大黄蜂!我早已成人,你却仍然是个孩子。”话一出口,连山姆自己都愣住了。在他不曾意识到的时刻,他们的角色似乎发生了对调:山姆·维特维奇从那个易怒冲动的高中生变成了冷静世俗的成年人,大黄蜂却从昔日的守护神变成了孩子——也或许大黄蜂从未变过。变形金刚的寿命如此之长,可以随意体验人类百年内无法体验的生活。他们活得更久,更加惬意,变化也就更慢。一直在改变的只有山姆自己。山姆再无话可说。二人保持短暂的沉默后,大黄蜂播放了一段录音,一个熟悉、年轻而稚嫩的声音传了出来:“五十年以后,当你回想起今天,你难道不会后悔你没有勇气上这辆车吗?”这是他第一次遇见大黄蜂时说的话,听见录音,山姆有一瞬间的崩溃,他感觉自己和大黄蜂的沟通有了壁垒,他们没法再像以往那样坦诚交流;他也没法直面过去的自己。缓了好一会后,山姆才找回了说话的能力:“天啊!大黄蜂!我不明白……这……我不……情况不一样了!大黄蜂,我不能、我不能像以前那样,放下一切、毫无负担地离开!我有责任。对,责任!”大黄蜂眨眨眼睛,他终于理解了山姆的想法,这让他更加心碎:“你……你今夜伤了我的心。”“走吧,大黄蜂。走!”秋夜的寒风轻轻拂过,山姆站在路边,催促着大黄蜂离开。沐浴在大黄蜂的车灯下,他感觉自己格外孤独,“保护好自己。我们会再见面的,别担心,我的老朋友。”“你确定……不、不跟我一起走?”山姆斩钉截铁,不给自己后悔的机会:“不。”于是他目送大黄蜂绝尘而去。直到汽车人的灯光彻底被黑夜吞没后,他才顺着来时的路往家走。自从猎杀变形金刚的行动开始后,山姆的父母便离开了美国。为了让他俩离开,山姆费了好一番力气——他卖掉了自己住了二十多年的家,花钱买通相关人员,又借着各种关系求情,才在一个月夜偷偷摸摸将他们送出了边境。而山姆自己却选择了留下。他在公司附近租了便宜的房子,和一群同性恋、跨性别者、艾滋病患者、失业白领、流浪汉、画家、贝斯手、默剧演员——以及各种社会底层人士打交道。他们被社会贴满标签,可真正接触的时候,山姆才发现,他们没什么不好。事实上,这才是生活:充满了不愉快、反常识、贫穷和道德缺陷,而非整洁、富裕、优雅和秩序。小时候他总梦想自己成为高楼大厦里的富裕白领,过上优越精致的生活。但真正等他开始养活自己的时候,他意识到,自己的梦想就是狗屁。财富不属于自己,也永远不会流向自己。与大黄蜂分开后,山姆先给几个还在美国的老朋友打了电话,确认他们的安危。他很高兴自己现在没有女朋友,不至于再牵连到无辜的人。最后他又去找雷基·西蒙斯,这位前第七区负责人擅长投机取巧,如今依然活跃在社交媒体上,是政府重点监视的人员之一。一等接通电话,山姆立刻说明自己的来意:“我要你每天给我打一个电话。”“什么?!”西蒙斯在另一头大叫,山姆皱着眉把手机拿远,“我不是你的闹钟,更不是你的老婆!”“如果我没有接,那就给我爹妈打电话,你知道怎么联系他们吧?没错,只是通知他们,让他们藏好,千万不要回来。”“你的确帮助了两个星球,但个人英雄主义和自我牺牲精神从不适合你。”西蒙斯立刻意识到山姆的打算,他喘了口气,似乎想要消化山姆带来的信息,“你疯了吗?你知道你在做什么吗?山姆·维特维奇。”“再清楚不过了。再见,西蒙斯。”安排完这些事后,山姆坐进房东布置的小沙发里,望向窗外布满星星的夜空。他一夜无眠,保持着仰望的姿势一动不动。直等到太阳升起时,他才起身,重新回到了工位上。为什么不逃呢?山姆问自己。他对大黄蜂说,情况不一样了。可说白了,他有什么责任?他的父母前往国外,朋友各有打算,几位被牵涉其中的前女友也有庇护所。重要的人都已经离开,他只需要为自己负责。或许是他变了。不仅变了,而且老了——当然,不是说他真的上了年纪。他身处壮年,但心态已经老去;而当一个人心态变老的时候,那就意味着他真的老了。像以前那样登上那辆疯狂的汽车,从此一去不复返,有何不可呢?可山姆已经没法再让自己疯狂一次。现实榨干了他的精力,他没有力气再踏上惊心动魄的冒险。他累了。而且他意识到,只要自己是个人类,就会永无止境地陷入这个循环:被人认可,然后被人抛弃。他曾拯救过这个世界,总统为他授勋,可一等他们不再需要自己,他就被人忘记,重新成为昔日那个岌岌无名的小角色,坐在高楼大厦建构的钢铁森林里,为了金钱而付出尊严和生命。而他永远不能逃走。如果他是个变形金刚,那自然可以离开地球,虽说塞伯坦已经毁了,但他也可以前往其他星球,在偌大的宇宙之中翱翔,逃离自己的责任和命运。可他是个人类,这就注定他一辈子都只能站在泥土上,抬头仰望浩瀚的星空。更令人受不了的是,当他已经习惯平淡无味、庸俗至极的生活时,他一抬头,仍能看见那些星星。“你不是个撒谎的好手,维特维奇。”坐在副驾驶的军官笑了,他转头,嘲弄地看着山姆,“我们发现你在前两天接触了一辆金色的……劳斯莱斯。对你这个经济阶层的人来说,这种车实在太过奢侈了。你们选了一个隐秘的位置,这很好;但你们都不懂低调,这可不是个好习惯。”劳斯莱斯。他在说大黄蜂扫描的车型。为了摆脱其他人的监视,大黄蜂更换了数条路线,扫描了无数车型,在确保没问题的情况下才来见他的。劳斯莱斯!劳斯莱斯!见鬼的劳斯莱斯!山姆心中涌起一阵暴怒,他恨不得踹翻眼前的座位,把这个见鬼的军官活活掐死。但身旁的两个士兵把他按在原位,他根本动弹不得。“好吧!既然我没法杀了你,那我只能告诉你真相了!”山姆恶狠狠地瞪着他,“靠近点,我会告诉你他去哪了。”军官若有所思,又将身体向后倾了一些。山姆把脸伸到他的面前,对准他的眼睛吐了一口唾沫。没人想到山姆会这么做。两个士兵睁大了眼睛,不敢说话。口水在军官的脸上缓慢流淌,半晌后,他才抬起手,慢慢擦掉污秽,也擦去了车内的死寂:“没关系,维特维奇。我们有的是时间。我是个耐心的人。”这也是谎言。墓风部队从来和“耐心”这个词不搭边,一到基地,他们就把山姆关进了漆黑的审讯室里。坐到冰凉的凳子上时,山姆又想起来,他还没有吃饭。他确信自己由于饥饿而昏倒在地。因为等他在审讯室醒来的时候,发现自己躺在地上,身上疼痛无比,还多了许多伤痕。他没有力气,干脆继续躺着。在孤独、静默的几个小时里,他只能靠回忆打发时间。他细数了从小到大所有的错误与荣誉,又回想了他爱过的和恨过的所有人。没来由的,他想起了自己楼下那只可怜的小猫。那是只被人丢掉的品种猫,温顺、亲人、可爱,然而没有野外流浪的能力,很快就会死掉。山姆曾考虑过把它接回家,但他没那么多钱,所以也没有将这个想法付诸行动。后来那只猫再也没有出现。他同自己的合租室友说起这事的时候,室友冷漠地安慰他道:“人各有命,更遑论猫。”山姆没有说自己当晚偷偷掉了几滴眼泪。大概是进审讯室的第二天时,山姆就有些神志不清了。在这个昏暗封闭的空间里,他对时间、道德和美好的认知都模糊了。他努力回忆一些重要的事情,然后他想起了阳台的那盆绿萝,那是他父母坚持摆进他房间的。他家曾经有个花园,山姆对打理绿植倒也算得心应手,所以他看起来心不甘情不愿,但最后还是把绿萝留了下来。绿萝是很好活的植物,他倒不是很担心它。这天他被按在水里,险些窒息。不知道进了审讯室几天后,山姆想起了自己的那辆破车。其实一开始,山姆对车并不感冒。只不过因为同学之间喜欢攀比,他也受了影响,希望有一辆足够气派的车,受到同学们的喜欢和追捧。可到最后,不管是自己,还是那些同学,都成了再普通不过的普通人。没有人在意他们开了什么车,穿了什么衣服,吃了什么饭。他们被人遗忘、泯然众人。又隔了一些日子,审讯室来了另外一个军官。山姆觉着他眼熟,他肯定自己在埃及或者芝加哥的时候见过他,但山姆不记得他的名字。“你还有什么要说的吗,维特维奇?”他温声询问,临到这时,他们反倒像个好人了,“我是否需要找一个牧师听你祷告?”山姆已经多日没有开口讲话。重新发声的时候,他感觉自己的胸膛、喉咙、舌头都陌生无比,就像另外一个人在控制他的身体一样。“我是个无信仰者,我从未相信过上帝。”山姆说,“我只是很可惜。”“可惜什么?”“可惜。”山姆颤颤巍巍地从地上爬起来,他吐出一口血,煮熟的铁锈味让他自己感到恶心,“可惜我还没有吃到全世界最好吃的热狗。”他从来不敢买那家热狗店的豪华款,只敢买最便宜的经典款。不敢和其他人格格不入。不敢反抗涌向他的洪水猛兽。不敢为了喜欢的东西放手一搏。当然,他也有不后悔的事情:不后悔当年上了那辆奇怪的车,也不后悔前几天没有上那辆熟悉的车。只是这世界上有太多让他感到可惜的事情了。最可惜的莫过于——他是个凡人。他本来可以得过且过、坐井观天,可偏偏他看到了奇景。于是他这辈子只能踩在肮脏的泥土上,仰望星空,在孤独中等待自己的最后一日。很久以后,当大黄蜂前去追杀墓风部队时,有人告诉大黄蜂,山姆·维特维奇死的时候没有合眼。他睁大了眼睛,仿佛要将整个世界纳入眼中。只可惜他是个凡人,那人说,而凡人,是注定容纳不下全世界的。
